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撮把戲

離開了故鄉後,林炳煥的足跡落腳於北部客家庄,苗栗、楊梅、新埔都是他經常作撮把戲的地方。在苗栗的江湖生涯,有許多江湖藝人也跟他一起合場過,但唯一不同的是,這些江湖藝人幾乎每人都會拜師習藝,而三叔公當時並尚未拜師。根據林炳煥的說法,這些跑江湖的人,不論是做哪一行的,都要拜師習藝,沒有拜師的人,則會遭到其他人的排擠,無法融入江湖,更別談作生意了!跑江湖的人都會說所謂的”行話”,一般跑江湖的人都以行話溝通,聽不懂的人士,就會露出破綻,無法融入江湖了。

因此,三叔公在一次的合場經驗中,拜了一位師傅。他這一生只拜過一位師傅,他就是桃竹苗地區著名的三腳採茶戲名丑~卓清雲。他們相識的過程是這樣的:民國三十八年,一天,林炳煥在苗栗和其他的藝人一起合場做撮把戲,他們知道林炳煥並沒有拜師,而這樣的情況,會導致他在江湖生涯上遇到一些阻礙,於是一夥人就鼓吹林炳煥拜卓清雲為師。當時卓清雲也在場,也肯定林炳煥對於唱戲方面的天份,而林炳煥也知道卓清雲是懷有真功夫,是值得拜他為師的。於是他們就舉行拜師的古禮,林炳煥就成為卓清雲的弟子。

卓清雲是以口傳心授的方式教他的徒弟們,沒有任何的樂譜或是記載歌詞的歌子簿,徒弟們必須要強記這些曲調與歌詞。卓清雲有二十來位徒弟,最有名的花旦~楊玉蘭(在林炳煥的心目中,師姐楊玉蘭,是真正可以稱得上山歌歌后的歌手)與羅勤英,這兩位是卓清雲的女弟子,比林炳煥還要早拜他為師。而在卓清雲的男弟子當中,最有名的就是阿乾,而著名的丑角則有詹德興,他在學了三腳採茶戲後,便加入了「小美園」戲班,成為戲班裡丑角的台柱,而卓清雲最小的徒弟,也就是林炳煥的師弟,曾經擔任好幾年「榮興客家採茶戲團」的導演、編劇~曾先枝。

據林炳煥的描述,他跟著卓清雲學三腳採茶戲只學了二至三個月,就學會了所有的功夫,一般人是無法在這短短的幾個月內學得所有的功夫。林炳煥對於自己的技藝相當得自豪,他說沒有人可以和他一樣,可以模仿所有歌手的韻味模仿得如此精湛,他的師傅也曾說過,林炳煥是其弟子當中,最有天分的一位,也因此,卓清雲便把自己親筆寫下的歌本,尤其是棚頭、棚尾、口白等重要部分,皆記載於此歌本裡,將它傳給了林炳煥,於是他就成了卓清雲的正式的傳人。

林炳煥在其撮把戲表演中,特別喜歡扮演老太婆,因為他的五官清秀,體型消瘦,扮起老太婆來,十分傳神;有一次在台北市的義民祭裡,他扮演老太婆,巧遇他的堂弟,結果堂弟竟然認不出他來,林炳煥對於自己的老太婆扮相十分得意,那麼他的這個喬裝點子是怎麼來的呢?林炳煥在苗栗跟隨卓清雲時,其子莊木貴專門演三腳採茶,也跟著父親一起做撮把戲,莊木貴的低胡拉的很好,除此之外,他也專門飾演老太婆,三叔公就是看了他所扮演的老太婆後,也開始在自己的撮把戲表演中嘗試演這個角色。

林炳煥除了會唱戲之外,他的鑼鼓也打得相當的好,尤其是他的山歌鑼鼓,在他到戲班客串、與其他師傅合作的機會下,也習得了北管鑼鼓。他在卓清雲門下時,結識了同門師姐羅勤英,他們之間有相當好的交情;羅勤英的弟弟~羅天煥,當時在苗栗的「泰山第二團」客家戲團裡,擔任鑼鼓的打手,林炳煥經常會向他請教鑼鼓點的打法,再加上他自己對於節奏感的敏銳度,就這樣,在觀摩別人的打法、透過和別人合場或作場的經驗,慢慢地建立起了一套自己的鑼鼓打法。

林炳煥天生就是個好動的人,年輕時便開始過著漂泊不定的跑江湖生涯;他在民國三十八年時於苗栗拜師卓清雲,這時的他二十一歲,家人也已經幫他安排好相親,於是民國三十九年,他回到屏東內埔與未婚妻潘玉妹訂親。二年後,也就是民國四十一年結婚,生有二男一女。但是林炳煥的妻子生性內向,並不喜歡跟著林炳煥過著跑江湖的撮把戲生涯,就待在家鄉,並沒有過著夫唱婦隨的日子。

三叔公的江湖生涯,許多時間都是在苗栗渡過的,在苗栗那一段時期,是他撮把戲生涯最輝煌的一段時間;同樣是在苗栗,三叔公也常到戲班裡客串,在苗栗的戲班,他也觀摩其他的鑼鼓手,自學了北管鑼鼓的打法。他在苗栗時,結交了許多戲班的人,如詹月英與羅天煥夫婦,好一段時間,三叔公也曾借住於他們家;除了羅天煥夫婦,也結識了新竹新埔的詹德興,他是小美園的當家台柱,專門扮演丑角,也是卓清雲的弟子,三叔公曾經住過他家,也曾經多次一起做過撮把戲。

在林炳煥二十年的撮把戲生涯中,民國四十二~八年間算是其黃金時期,其足跡都集中於桃竹苗的北客家地區,有好長一段時間,林炳煥都生活在苗栗,作撮把戲之餘,還經常到戲班裡去客串,曾經客串的戲班有:苗栗的「泰山第二團」、 「新樂社」及「小榮鳳」。他在戲班結識了不少好友,如同門師姐羅勤英的弟弟~羅天煥、同為卓清雲弟子的詹德興、苗栗媽祖廟對面的布商蘇萬松、客家八音嗩吶大師陳慶松等人。經常到戲班客串,經常觀摩別人的技藝,讓林炳煥能夠在這樣的環境下自學這些傳統的技藝,像海綿一樣,不斷的吸收。他所學來的這些技藝,不論是武套也好,文套也好,都成為他作撮把戲的「囊中寶物」。

林炳煥的撮把戲足跡,遍及全台灣,台灣西部從南到北,東部的宜蘭、花蓮及台東,都留有他的腳印。在他的撮把戲生涯中,令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一次在苗栗縣中苗變電所前廣場的演出,因為那一次的撮把戲表演一共連續演了三十四個晚上,當時他們根本不用中斷演出賣藥,民眾一來專心得欣賞表演,也會自動自發的去買藥,根本不需他們的推銷。同樣的盛況也曾在民國四十八年,在屏東萬巒的先帝廟連續演出三十多個晚上,民眾都不願意林炳煥結束撮把戲的演出。

那麼,林炳煥的撮把戲團所賣的藥品有哪些呢?賣的東西:有林家祖傳的胃藥、鐵打損傷之膏藥、蛔蟲藥與補藥酒,或是一些藥廠自製的藥品,他們會將貨品寄到火車站,他們再前往提領,在跑江湖的方式,林炳煥就只能以火車寄貨,郵局付錢的方式來取得貨源。

民國五十五到五十八年間,是林炳煥生活最落寞的時刻,必須養家活口,但撮把戲生意卻無法再替他帶來以前曾有過的風光,他便決定告別舞台,另尋工作。

他在台北市立商職找到了一份技工的工作;林炳煥的遠親~鍾樂上,在北市商當校長,後來調回屏東當督學,銜接其校長職位的是鍾樂上的好友~陳光熙,他便推薦林炳換給陳光熙,替他謀得了北市商技工的職務。就這樣,林炳煥於民國五十八年,帶著全家定居台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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